危化品运输车押运员一人兼两职,记6分! 2024-05-08 17:19:40   来源:易罐

55日上午10时,白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辅警在辖区甘白路治安卡点,检查时发现一辆川T2***3号牌的危化品运输重型罐式货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室内仅有一人。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尼某靠边停车并出示相关证件,经查,尼某未取得危化品运输从业资质,押运员兼职驾驶员的情况,且尼某存在实习期间内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执勤民警辅警立即对该车证件进行证据登记保存,要求押运尼某停止危险化学品运输。
民警辅警现场对尼某进行了严厉的交通安全教育,尼某实习期内驾驶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3款(第4种行为)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8条第1项; 白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尼某罚款:200元。
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3款(第4种行为)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70条:白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尼某罚款:200 记分: 6分
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检查时,发现需由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处理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根据上述规定,白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人员随即通知当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前来现场展开调查,并将大队采集的证据材料一并移交,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最后,白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辅警对危险化品运输车辆管理相关规定向尼某进行了宣传教育,依法对实习期间驾驶危险品车辆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将该情况抄送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局、县安办、加油站、雅安三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小编提示
危险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装载、运输危险货物,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确保驾驶人、押运员培训合格、具备资质,确保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在道路上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除驾驶人员以外,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一、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持有的证件有:
(1)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2)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
(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5)按要求悬挂交通部门核发的危运标志灯、牌。
二、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必须要有的证件:
(1)驾驶员: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危化品运输事关公共安全
容不得半点马虎
相关从业人员和企业务必重视!
严防涉“危”事故
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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