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货运新规:限行政策、推动淘汰国四车、降低罚款额度… 2022-11-27 11:23:44   来源:易罐

01

公安部

年底前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全国视频会,要求在年底前以片区为单位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划分为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三大片区,聚焦不同地区交通出行特点以及冬季物流运输繁忙、恶劣天气频发、农村出行隐患、疫情防控等方面交通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强化事故风险防范措施,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和6座以上小客车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酒驾醉驾、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02

交通部

发布新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以下简称《从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主要内容:

(一)调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


(二)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便利相对人。一是优化从业资格考试制度。二是补充完善4.5吨及以下危货驾驶员准入制度。三是优化从业资格相关管理制度。


(四)落实不合理罚款清理要求,降低对货运驾驶员罚款额度。


03

工信部等多部门

推动部分区域淘汰国四


近日,工信部等多部门接连发布《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指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淘汰国四及以下厂内车辆。



04

15部门

开展柴油货车联合执法


11月14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表示,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战以货运量较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为重点,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强化部门、区域协同防控。


05

河北

车检有新变化


近期,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一系列措施任务。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就推动《意见》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落地落实作出安排部署:

  • 优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

  • 简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材料

  • 巩固安检、环检“两站合一”改革成果

  • 推进检验流程服务规范化

  • 加强资质认定监督管理

  • 规范检验机构收费行为

  • 加强部门联合监督检查


06

长沙

加快推广新能源货车


日前,长沙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广新能源货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长沙新能源货车的推广。


《实施意见》从1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加快推广新能源货车、优化新能源货车路权、提升新能源货车市场竞争力、完善新能源货车配套设施建设四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07

宿州

符离镇限制货车通行


近日,宿州市发布《关于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通告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要求:


一、限制通行区域


S407省道、唐河路、淮海北路、北三外环、新G206国道、新S303省道围合区域,不包含以上道路本身。



二、通行政策


1、限制通行区域内所有道路,每日6:00—22:30禁止中、重型货车、挂车通行。除城市工程运输车(含渣土运输车、混凝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用于城市货物配送的中重型货车、挂车在每日22:30—6:00可以在符离镇内道路通行,无需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

2、轻型及以下货车(含蓝牌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等,不分吨位)全天24小时可以在符离镇内道路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箱式货车(含新能源中型箱式货车)参照轻型货车管理。

3、因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时段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中重型货车、挂车,需申请货车通行码(证)后,方可通行。

4、城市工程运输车(含渣土运输车、混凝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如需在符离镇通行的,全天24小时均需申请办理货车通行证。


08

慈溪

调整城区货车限行方案


慈溪市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我市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方案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区域

合并原城区核定载质量0.75T以上货车禁行区域与原城区重、中型(黄牌类)货车禁行区域。


新的城区货运车辆禁行区域为慈百路(S306萧镇线,即原329国道)—西三环北路—北三环西(东)路—东三环北(南)路—南三环路—杨梅大道北路—前应路—西二环南路所形成的区域。(除北三环西(东)路外,均不含边界道路)


二、禁行时间

每日6—22时(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三、禁行车型

取消对微型、轻型货车城区通行限制,禁行车型调整为重、中型(黄牌类)货车(不包括新能源配送货车)。(本通告所指货车除行驶证明确标明的货运车辆外,还包括拖车、水泥搅拌车等专项作业车)。


四、通行证办理

确实需要进入城区的受限车辆,可根据出行目的地通过“12123”APP等互联网渠道或者前往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宗汉中队办理长期或临时货运车辆进入城区通行证,按照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进入城区。


五、原人和路(新城大道北路—孙塘北路)货运车辆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不作调整,仍按原方案执行。


六、原北三环西(东)路(西三环北路—东三环北(南)路)货运车辆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不作调整,仍按原方案执行。


09

连平

部分区域对黄牌大中型货车限行


连平县近日发布部分区域货车限行通告:


一、限行车辆:总质量大于4.5吨(含)黄牌货车(大中型货车、工程车、危化品用车)。


二、限行路段:连平县辖区105国道穿行城区路段(105国道大广高速连平南高速路口至大广高速连平北高速路口)。


三、限行时段:每天7时至24时依法禁止限行车辆在限行路段通行。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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