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货运新规!最高罚50000、逢车必检、货车贷款首付比例、治超新规…… 2023-02-27 10:22:30   来源:易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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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

轻违不罚,统一执法尺度


日前,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这次出台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裁量要素进行了统一规范、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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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

合理确定货车贷款首付比例


近日,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其中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组织保障和内部激励机制,创新丰富符合交通物流行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合理确定货车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在经济恢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细化落实尽职免责安排。




《通知》指出,要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和债券市场融资支持作用。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延续实施至2023年6月底,将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者、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纳入支持范围,简化申请条件,按月申报再贷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发放交通物流相关贷款。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降低发债融资成本、提升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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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逢车必检,超载必究


2023年3月1日,《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将正式施行。山西省高速公路出入口超限检测实行“逢车必检,超载必究”,率先在全国实现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货车100%称重检测。




《办法》规定,源头单位违反本办法相关条例的,应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其中最高可达五万元;货运驾驶人违反本办法相关条例的,应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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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高速通行费取消纸质发票


河南省高速公路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现金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系统,也就是说,今后通行河南高速公路使用现金缴费的车辆,不再提供纸质发票了,可以根据需要,自行打印电子发票。这也意味着河南省高速通行费将全面取消纸质发票。


  • 不再办理审车和换证业务


河南交警推出车驾管业务延期办理,从2022年9月1日到2023年3月1日,审车、报废、原号牌保留、互联网预选号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期满换证体检、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注销、学习驾驶证明、满分教育等10项业务均可延期6个月办理。


3月1日后,以下情形的车主,可通过“交管12123”或前往车驾管窗口办理:


1、机动车检验有效期逾期的;

2、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原号牌保留期满的;

4、互联网预选号牌即将过期的;

5、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到期需要办理审验业务的;

6、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

7、学习驾驶证明过期的;

8、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


05



河北石家庄

维护货车司机劳动保障权益


日前石家庄市人社局制定的《新业态相关企业劳动标准指引》明确规定,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依托互联网就业的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鼓励新业态相关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制定劳动标准。《指引》明确要求:




对于网络餐饮、网络约车、快递物流等涉及交通安全的新业态行业,新业态企业应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设置强制休息规则,在当日累计工作四小时后,应积极鼓励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劳动者休息。


新业态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应当充分听取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将结果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加强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采取限制接单、延长服务完成时限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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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治超新规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构建治超源头管理机制、明确路面执法检查方式、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治超工作效率和强化信用治超监管。




1.对涉及车辆源头的各个环节实行全链条监管,提出车辆生产、销售、改装阶段的要求,明确了车辆检验、登记管理及车辆改装的主管部门职责。


2.针对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制度落实难、监管不明晰的问题,提出货物装载重点源头单位名单制作和公布的要求,提出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义务和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禁止性行为。


3.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货物装载、配载源头的监管责任,提出了监管举措,同时对货物运输经营者的义务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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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

禁止国三柴油货车通行


2023年3月1日起,扬州将在本市中心城区道路行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限行区域:


由沙湾南路(不含)--沙湾中路(不含)--沙湾北路(不含)--万福西路(不含)--运河北路(不含)--江平东路(不含)--江平西路(不含)--润扬北路(不含)--真州北路(扬冶路以南含)--文昌西路(站南路以东含)--站南路(含)--江阳西路(不含)--润扬中路(不含)--G328国道(不含)围合的区域道路。


以上区域及道路,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半挂牵引车)通行。


08



广东佛山

排放检验合格才能上路


佛山市在2023年1月10发布了《佛山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要求从3月1日起对佛山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需到具有资质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进行维修治理,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查询到相关维修记录后,方可安排车辆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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