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查获一起危化品运输打“擦边球”案件,涉事驾驶员被处顶格罚款12万元!
2月28日,广西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在来宾南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工作,发现一辆桂A籍轻型厢式货车车厢内竟然密密麻麻装满了液化气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液化气罐属于危化品,运输的车辆、驾驶人都必须经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授权,并且必须随车配备押运员。然而现实情况是驾驶人邓某既无法提供任何车辆、人员的资质凭证,又没有随车的押运员。对此,邓某辩称:液化气罐“只是空瓶”,已经“不危险”。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执勤交警当场查验,先是轻敲瓶身听声音,然后随机打开一瓶液化气罐,一股强劲的气流“嗤嗤”地往外喷,根本不是空瓶。但邓某依然“临危不乱”,还在自说自话:“多少是有点剩余的啊。”
经查,车上共有254个燃气瓶,全部都充满了液化燃气!并且,该车核载1.495吨,实载8.235吨,已经严重超载!
邓某如同拉着2百多个“炸弹”在道路上跑,严重威胁着沿途道路交通参与者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出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据邓某称,这辆车是朋友的,这些液化气罐也是朋友让自己从桂平拉过来的。自己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帮朋友的忙还能顺便赚点运费,没想到忙没帮成还触犯了法律,真是得不偿失。
邓某实施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员,超过运输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罚款120000元处罚。移交派出所对相关人员做进一步处理,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便落实主体责任。
易罐提醒:危化品运输千万别打擦边球!运送液化气罐必须使用经过严格检验的专属车辆,同时驾驶员一定要取得危险品运输相关资格证书才可以上道路行驶。非法运输、存储液化气钢瓶,将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驾驶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等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运载煤气罐等危险物品,危险系数大,尤其是在当前高温天气情况下,极易因温度过高而引发爆炸,请广大驾驶员勿拿生命当儿戏,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