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福建省交警总队透露,全省高速公路“电子警察”目前已全部启用,在高速公路上分心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均将被抓拍,并纳入执法系统进行处罚。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电子警察”已全部启用对开车抽烟、手持方式接打移动电话、收发信息、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通过车载电子显示屏观看视频节目、以及长时间操作车载电子显示屏导航系统等分心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均进行抓拍记录,并纳入执法系统。
该车已被福州高速交警录入系统依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八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观看电视、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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