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坛洛镇开展打击储存、销售非法成品油行动…… 2023-07-17 08:47:16   来源:易罐

近日,广西南宁坛洛镇联合城区打私办、应急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及交警一大队、坛洛派出所、坛洛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联合执法行动,共查获32.45吨成品油(疑似柴油)。

近期,南宁坛洛镇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排查中发现在324国道隆安与坛洛镇交界处的一废弃工厂内有一疑似非法成品油储存、接驳的黑窝点。坛洛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经排查,发现324国道附近有疑似从事危化品(成品油)售卖点,现场共查一辆半挂拖头危化品运输车、一辆改装厢式货车及油罐2个,查获疑似柴油32.45吨,此次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储存、运输和销售成品油行为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加强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切实保障了辖区社会安全和稳定。


执法人员现场查处走私成品油“黑窝点”



现场查获油罐车等非法走私物品



工作人员抽取成品油样本准备送检


下一步,南宁坛洛镇将继续加强对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窝点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黑加油站点的巡查整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维护辖区市场经营秩序。


特别提醒

从2023年1月1日起,柴油将不分闪点统一列为危险化学品。


一、现有生产、经营柴油企业,其全部生产、储存柴油设施已按危险化学品统一管理,并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到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将许可范围中的“柴油[闭杯闪点<60℃]”更新为“柴油”。


二、现有生产、经营柴油(闭杯闪点>60℃)企业,其生产、储存设施未取得相应安全许可的,应依法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未经正规设计的,应先进行安全设计诊断。企业符合安全条件和相关规定后,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柴油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来源:南宁坛洛打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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