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行驶车辆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上将罚款 2024-01-10 16:00:19   来源:易罐

近日,湖南高速交警将全面启用和增设执法取证设备,以强化对货车低速行驶的监管。这些设备包括速度反馈仪、低速抓拍取证设备和现场查缉设施。目前,郴州辖区和邵阳辖区已经率先开始实施这一措施,并已在这些高速路段上安装了低速抓拍设备。这些被抓拍的路段包括G4京港澳高速、S31宜连高速、G76厦蓉高速、G0421许广高速和G0422武深高速等高速公路,以及G60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的三个具体路段。在这些路段上,小型客车的限速为120km/h,其他车辆的限速为100km/h,最低速度为60km/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上的,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记3分。因修路、堵车、雨雾等恶劣天气造成车辆时速低于最低限速的情况,将不予处罚。

这一措施的实施旨在提高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和交通秩序,减少因低速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通过增设执法取证设备和加强现场查缉,可以更加有效地监管货车等大型车辆的低速行驶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卡友们在经过湖南这些高速路段时应当特别注意,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要超速或低速行驶。低速行驶不仅会影响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还可能给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安全隐患。在遇到修路、堵车、雨雾等恶劣天气时,更应该保持冷静,合理调整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总之,湖南高速交警启用执法取证设备和加强现场查缉的措施是为了提高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和交通秩序。卡友们应该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要超速或低速行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加强自身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也是每个道路使用者应尽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为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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