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山东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其中关于车辆通行费和高速救援费是这样规定的:
(一)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详见文件。
普通公路(桥梁):一类客车、货车10~20元/车次;二类客车、货车15~25元/车次;三类客车15~35元/车次,货车20~35元/车次;四类客车15~40元/车次,货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30~60元/车次。
(二)渡口通行费
货运:20吨以内的8~30元/车次,超过20吨的每吨加收3~5元/吨;
客运:8~20元/车次。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货运:20吨以内的8~30元/车次,超过20吨的每吨加收3~5元/吨;
客运:8~20元/车次。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
县相关文件。
(一)拖车费
基本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10~30元。使用平板车的,一、二类车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三类车 1100 元/·次,四类车 1300 元/·次,五、六类车 1600元/车·次 。更换车头牵引的,按 1300 元/车·次计收。
(二)吊车费
一至五、六类车分别为400、800、1200、1600、2500元/车次,吊货物20元/吨
以下是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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