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运输车违规停放,处罚! 2024-03-08 09:12:22   来源:易罐

3月4日13时许,桑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巡查至S508省道达古村路段时,发现一辆危化品运输车停靠在达古新村停车场,上前查看后发现驾驶员与押运员均不在车内。“危险!”民警立即在车辆周边放置警示标志,随后在现场周围寻找车主。经寻找发现该车驾驶员陈某和押运员陈某正在附近吃午饭。

“车上运输的属于危险物质,你们随意将车辆停留在普通停车场,且未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现场还不留工作人员看守,不但违法而且隐患极大!”



据驾驶员陈某和押运员陈某二人交代:2024年3月4日9时许,驾驶员陈某和押运员陈某驾驶车牌号为豫D****3、罐体内装3340升柴油的危运车辆,从加查县某油库前往达古村,中途在某工地为施工机械加油2000升柴油。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怀着侥幸心理,到达古村后两人没有报告就直接将罐体内剩余1340升柴油的危运车停放在达古新村停车场,随后一同前往附近吃午饭。



S508省道是桑日县一条主要交通要道,交通流量非常大,达古新村停车场紧挨着道路,周围是达古村及多个项目部驻地,人口多而密集,驾驶员陈某和押运员陈某二人随意将危险品运输车停放在此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随后,治安大队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并安排专业人员将车辆移至安全地点停放。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桑日公安机关决定对该车辆所属德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有腐蚀性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等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生态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从事危化品运输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广大市民若看到此类运输车辆在路边、普通停车场违规停靠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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