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货车司机钱袋子!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普通公路与高速一样,超载5%以内不罚! 2024-03-13 16:38:19   来源:易罐

一辆在一定范围内略有超载的卡车,在高速公路上可被免予处罚;下高速后驶上普通公路,则可能因为超载而面临卸载、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元市市长董里拟提交的一份建议中,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反映。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元市市长董里


董里在建议中指出,这背后是执法尺度不一致,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对相关行政执法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2017年11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规定超限超载在规定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提示警告后放行。


201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出台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规定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董里说,后者的初衷是为减少动态称重时可能出现的误差,减少现场争议,避免高速收费站拥堵。不过,这项善意的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了新问题。


董里举例说,按照〔2019〕117号文,限载49吨的车辆,按照超限超载5%计算,在高速公路通行时最大可载重51.45吨。然而普通公路仍按照〔2017〕173号文规定的尺度执法,导致超限超载1吨以上、但不足5%的货运车辆从高速公路进入普通公路时,被按照“超限超载1吨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董里是在跟货车司机座谈交流中了解到这一情况的。


为改善当地营商环境,四川省广元市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企业家恳谈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轮流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在2023年10月的恳谈会上,几家物流企业的代表不约而同地向董里反映了上述问题。


董里认为,这是一个普遍性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予以解决,因此决定以此作为2024年全国人代会的建议,提交给大会。


在四川代表团小组审议时,董里建议,从国家层面优化高速公路与普通地方公路超限超载行政执法政策规定,将普通地方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误差控制按5%的标准执行,与高速公路的执行标准保持一致。


第二天,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参加四川代表团的审议,他把四川团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意见、建议一一作了记录。当天晚上,交通运输部一位负责人就给董里打电话,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并与董里探讨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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