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不送拘留所执行! 2024-03-15 09:04:11   来源:易罐

近日,“西安一车辆隧道内打开车门恶意别车”的视频热传。随后,当地交警通报涉事车辆系由14岁男孩拓某无证驾驶并违法向右变道,对其行政拘留并罚款再次引发关注。今天(3月14日),记者了解到,公安交管部门对拓某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黑车与白车并行时副驾突然打开车门。


3月14日,记者从“网信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了解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违法行为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该案中,拓某年满14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故公安交管部门对拓某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推荐资讯 :

易罐

安全易用的罐车运输平台
APP内打开
×

联系我们

请选择系统

您是如何知道易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