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年内基本实现重型载货汽车共享车辆行驶状态 2024-04-11 10:00:34   来源:易罐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将2024年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扩面提质增效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落实中,其中三项与运输相关,已为大家整理出来。

2024年全面提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使用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和共享共用,深化道路运输行业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推动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1

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拓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关业务网上办理服务范围,在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优化丰富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场景,加强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申领使用中的引导帮助,为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带来切实便利。


2

目标任务


拓展经营许可证有关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实现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等“跨省通办”业务全覆盖。在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生成电子证照超1500万张。依托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等提供“亮证亮码”、扫码核验等服务,实现电子证照跨区域互信互认。


3

具体任务与进度安排


1).制定实施方案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全面提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服务、实现“跨省通办”业务全覆盖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地方实际,形成本省份实施方案。


2).优化系统功能。


①.部将持续优化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小程序用户体验,丰富“亮证亮码”、扫码核验等服务内容;


②.依托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便民政务系统)提供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有关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实现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等“跨省通办”业务全覆盖;


③.强化与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协同,拓展电子证照激活/申领服务,“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提供电子证照亮证亮码、扫码核验服务。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做好部省联调、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注销等功能上线,及时归集电子证照文件。


3).拓展应用场景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行业管理中积极推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在车辆年审、驾驶员诚信考核、继续教育等业务办理办结后及时更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要持续拓展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服务范围和深度,挖掘应用场景,结合客运进出站、货运物流服务、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核验等,推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亮证亮码”、扫码核验等服务应用,将电子证照广泛应用于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车辆维修保养、交通信用评价等行业管理与服务中。


同时,要在综合执法中积极推进电子证照扫码核验、证照数据回传等应用,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跨区域互信互认。


4).扩大宣传推广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持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宣传推广,做好基层工作人员和12328话务员等政策引导、业务办理等培训,及时解答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有关电子证照咨询,提供窗口“帮办”“代办”服务,不断提高电子证照申领和业务办理便捷度,全面提升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制证率。部将结合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小程序和“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服务情况适时开展宣传推广。


2024年3月底前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全面提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使用服务实施方案报部。部将完成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小程序优化和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功能拓展应用,并持续优化完善。


2024年7月底前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完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注销、电子证照激活/申领等事项的省级系统功能改造、部省联调、业务协同等工作。


2024年11月底前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总结全面提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使用服务的积极做法和工作成效并报部,部将适时宣传报道。


部将按季度开展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质量评价,按年度开展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评价工作。根据各省份工作进展和评价情况,部将视情开展视频调度,指导扩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优化便民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2024年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道路货物运输安全水平,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环境,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营造关心关爱货车司机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货车司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1

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聚焦货车司机安全驾驶、停车休息等实际需求,组织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灵活采取购买保险、“先行垫付”、强化服务区视频监控力度等措施,改善货车司机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休息环境;通过向货车司机家人共享车辆动态运行数据,让货车司机家人可实时了解其车辆行驶状态,增强家庭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监督,及时提醒、纠正不安全驾驶行为,提升货车行车安全水平,保障驾驶员生命安全,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安全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2

目标任务


组织各地灵活采取购买保险、“先行垫付”、加大视频监控力度等形式,为货车司机在全国所有高速服务区停车休息创造安全环境。基本实现重型载货汽车驾驶员和家人共享车辆行驶状态,守望平安行车。


3

进度安排


1).改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休息环境


2024年4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参考借鉴吉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甘肃、新疆等12省份出台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货无忧”保险、油品盗损“先行垫付”、强化视频监控巡查等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改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休息环境的政策举措,保障货车燃油安全,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拓展安全保障范围。


2024年7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台本省份改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休息环境的政策举措,组织本辖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实施相关保障措施,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宣传手册,以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识等途径,让更多货车司机了解相关政策举措。


已出台相关保障措施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保障措施,让货车司机“放心停车、安心休息”。


2024年8月至10月,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跟踪监测改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休息环境政策举措的落地实施情况,多渠道、多媒体、多形式宣传改善停车休息环境的政策举措,切实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环境。


2024年11月底前,部组织对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改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休息环境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举措,为货车司机停车休息创造安全环境。


2).实现重型载货汽车共享车辆行驶状态


2024年3月底前,部组织细化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2024年6月底前,完成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的功能开发、系统对接、功能测试和程序部署。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功能试用,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2024年9月底前,正式上线运行“平安守望”功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宣传推广,向货车司机及其家人普及使用和操作方法。


2024年11月底前,组织开展“平安守望”功能使用情况评估,收集用户反馈和建议,进一步优化系统功能。

2024年交通运输新业态出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提升交通运输新业态出行服务质量,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新业态出行服务的需求,努力朝着“人享其行”的美好愿景不断前行,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1

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的安排部署,持续规范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经营行为,加快提升网约车合规化水平;全面落实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要求,持续改善从业人员工作条件和环境;增强城市公交和网约车服务保障能力,更好满足通学出行需要,提升通学出行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

目标任务


巩固降低过高网约车抽成比例效果,增强网约车司机获得感。持续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实现网约车驾驶员、车辆许可发放数量较2023年增长超过15%。大力推动出租司机“司机小站(驿站)”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解决出租汽车司机“就餐难、停车难、如厕难”问题。加强中小学生城市交通出行服务保障,开通通学公交线路500条,督促网约车平台优先保障高峰时段起讫点为中小学校的约车出行需求。


3

进度安排


2024年3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提升交通运输新业态出行服务质量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对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省份工作方案并报部。各项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提出量化目标、细化进度安排,确定责任部门和联系人。


“司机小站(驿站)”参照《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规范》(GB/T 39597-2020)有关功能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建设。各省份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报部。


2024年4月底前,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在本地运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部署巩固降低过高抽成、推进合规化、优先保障高峰时段中小学校学生约车通学出行等落实工作,督促在本地运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主动向社会公告抽成比例上限,指导制定中小学校约车出行保障方案。


部按月公布各地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等许可情况。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司机小站(驿站)”功能要求,做好前期工作。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开通通学公交线路任务,广泛动员本省份地级及以上城市,特别是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和示范城市制定通学公交工作方案,统筹推进通学公交线路开行等工作。


2024年6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司机小站(驿站)”建设;督促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好公告抽成比例上限要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起讫点为中小学校的运力保障与组织调度,持续完善通学出行服务响应。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本省份地级及以上城市,特别是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和示范城市做好通学公交线路设计、沿线站台设施改造、服务车型选配、服务人员遴选、运营服务组织等工作,建立健全通学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9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本省份交通运输新业态出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不定期组织实测暗访,对网约车平台抽成等情况进行监督。部会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持续跟踪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定期调度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持续推进目标任务进展。指导各网约车平台公司阶段性总结评估本年度巩固降低过高抽成、推进合规化以及优先保障通学出行服务改进完善举措。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本省份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80%以上的通学公交线路及司机小站(驿站)建设目标。


2024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本省份交通运输新业态出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调研督导,全面完成本省份任务目标,并公布通学公交线路开行、“司机小站(驿站)”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11月底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结评估本地交通运输新业态出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经验和成效。部将组织对落实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及企业在提升交通运输新业态出行服务质量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


自2024年4月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每月10日前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向部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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