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宜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宜林,男,汉族,1956年9月生,江苏赣榆区塔山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华东石油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勘探系石油地质勘探专业大学毕业,2002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系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06月,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党委常委、副局长兼勘探总地质师;1999年09月,任党委副书记,2001年06月任党委书记。1999年09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3年07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党委书记;2003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1年04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2015年05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2018年03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至2020年1月),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12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三年。2021年05月,被聘任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12年11月)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