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乐山市市中区岷江三桥、翰林路、鹤翔路、长青路实施货车早晚高峰期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07:00-09:00、17:00-19:00,禁止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驶入岷江三桥、翰林路、鹤翔路、长青路(不含瑞祥路路口以南区域)。
二、以下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一)轻型货车,外廓尺寸不超过6米×2.2米×2.8米的中型箱式货车,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轻、中型货车。
(二)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市政作业车、垃圾清运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
三、绕行路线
需经此路段通行的货车,可经岷江四桥或高速公路绕行。
四、货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具体指示行驶。
五、其他通行规定
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时及其它情况需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和执勤民警的指挥为准。
六、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从2024年9月1日开始实施。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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