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2025-07-16 08:57:11   来源:易罐

为进一步加强宝鸡市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禁限行管理,决定自8月1日起全市主城区(不含凤翔区)危化品运输车辆不再使用纸质通行证,改由使用公安交通综合集成平台电子通行码,并将同步对违规通行禁限行区的危化车辆实施自动预警和抓拍。


一、危化品运输车辆禁限行区域和时间

按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印发的《关于市区部分区域禁止大、中(重)型载货机动车通行的通告》,以及陈仓交警大队、陈仓生态环境局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陈仓区部分车辆禁止通行的通告》,市区现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禁限行区域包含:


1、宝鸡过境高速公路(G3024)千河互通立交至宝鸡收费站。


2、市区福谭大桥、福谭路、福临堡路与宝福路丁字路口以东,宝平路与金陵东路路口以南,陈仓大道与底县路丁字路口、育才路(高新十四路)与渭滨大道丁字路口以西,川陕路与清姜路丁字路口以北(川陕路与北照路丁字路口以南除外)区域。


3、陈仓区千渭十字以东、陇海铁路线以南、104省道与虢蔡路丁字以西、渭河以北区域。


以上路段24小时实施危化品运输车辆禁限行,蓝牌危化品运输车辆参照执行


二、电子通行码的申请和审批

因生产生活、能源保供等需要,确需通行市区危化品车辆禁限行区域的,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n.122.gov.cn)在线申请电子通行码或经过危化车运输企业绑定和授权后,由驾驶员登录交管12123APP在线申请。在线提交申请资料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于1个工作日内审批。市区禁限行区域内以下路段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申请通行:城市快速干道、高新大道、行政大道滨河路(十四路以西)、滨河北路、人防隧道、钛谷大桥蟠龙大桥、团结大桥、联盟大桥、植物园大桥、引渭路。对因途径点过多、系统线路规划错误等原因无法在线申请的需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场办理。(地址:陈仓大道附6号608办公室,咨询电话:6236140)


三、危化品运输车辆过境通行

244国道陈仓段、陈仓区北环路、陈仓中路、陈仓大道(陈仓中路十字至千渭十字)、凤凰大桥、310国道潘家湾丁字为危化品运输南北通道,该路段不实施危化品运输车辆禁限行,不用办理通行码


请广大危化品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对违反《通告》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此《通告》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主城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禁限行区域示意图

(红色线条以内区域实施禁限行)

附件2:陈仓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禁限行区域和运输通道示意图(红色线条以内区域实施禁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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