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州通报3起危化品运输代表性违法案件 2025-10-24 09:34:23   来源:易罐

近日,四川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加强危化品运输整治力度,但仍有部分经营者出现在危化品运输中未携带安全卡或未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甚至是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为。现通报三起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近日,在彭州市西三环路四段,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出示证件后依法对途径该处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川Z7***1)进行检查,驾驶员竹某驾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柴油从彭州市天彭油库到四川金诺美机械有限公司,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安全卡

案例二:近日,在彭州市S401公路敖平段,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出示证件后依法对途经该处的危化品运输车(川F9***3)进行检查,驾驶员曾某、押运员李某军在场,车厢内运输有液化石油气195瓶。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该趟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运单上押运员信息(姓名:马某某)与现场实际押运员(姓名:李某某)不一致,该趟次危险货物承运人什邡市顺安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案例三:近日,在彭州市彭敖路6KM+500M处,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依法对途经该处的江西五十铃牌轻型普通货车(川A5**0)进行检查。当事公司成某物业公司安排工作人员黄某驾驶该车于9日从四川某长运公司购买0#柴油411.24升(2桶),装于其驾驶车辆货厢内的铁桶内,分别于9日、10日向其服务公司三界、升平、军乐、敖平污水处理分厂运送柴油,在送往敖平分厂返回彭州市区时被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发现时两桶剩余柴油约100升,现场驾驶员黄某无法出示该车相关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件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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