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在金裕大道与丹桂路交口向东150米处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悬挂危险品标志的蓝牌皖***货车存在违法运输嫌疑,随即依法实施检查。

经现场核查,该车装载96瓶瓶装二氧化碳气体,总重量1.8吨,该车驾驶员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属违法运输经营行为。二氧化碳虽不属于剧毒化学品,但作为压缩气体,在运输过程中若遇碰撞、高温等情况,存在气瓶爆裂、气体泄漏等安全风险,无资质人员从事该运输加大风险隐患。
执法人员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相关规定,依法责令整改,并对涉事的六安某危化品运输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关公共安全,相关运输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务必严把驾、押人员和车辆资质关,确保合法经营、规范装载、安全运输,坚决杜绝“带病”运营,共同维护道路危货运输市场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