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擅自运输普通货物,重罚! 2025-11-26 15:02:51   来源:易罐

11月14日,福建厦门交通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一货车司机避重就轻企图隐藏自己用危险品罐式专用货车违规承运普通货物的违法事实

14日上午11时许,海沧大队执法人员在南海路开展巡查,一辆行驶缓慢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入视线。执法人员介绍,该车罐体喷涂有醒目的“爆”字标识,且悬挂着第三类危险品(易燃液体)警示标志牌。蹊跷的是,该车刚从辖区一家化工公司驶出,车身明显处于重载状态,而该化工公司并未从事危险货物生产。

经执法人员调查确认,该重型半挂牵引车隶属于龙岩某运输公司,已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司机耿某驾驶该车牵引危险品罐式专用挂车,运载二甘醇从南海路某公司前往海沧区另一企业。

“二甘醇,属于普通货物,与车辆核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完全不符。”执法人员现场向司机耿某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危险品罐式专用运输车若违规用于运输普通货物,不仅可能因罐体残留的危险物质对普通货物造成化学污染或物理损害,导致货物失效报废,还可能因货物特性与罐体设计不匹配,引发泄漏、变质等安全事故,给道路交通安全和人员健康带来极大隐患。

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表示,该车所属公司因存在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3000元及以上10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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