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停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路线设置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区化工产业调整情况,经垦利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区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路线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危化品运输车辆指定通行路线
国道G220(利津黄河大桥东临黄堤至东营区县界)、省道S507(博新路至宜兴路,西外环路至利津黄河大桥东临黄堤)、省道 S227(黄河路取直至黄河路)、博新路(永红路至经四路)、华丰路(同兴路至胜兴路)、胜兴路(华丰路至荣乌高速垦利北出入口西侧)、黄河路(同兴路至殡仪馆北侧道路)、殡仪馆北侧道路(黄河路至省道S227)、利河路(黄河路至胜兴路段)、西外环路(黄河路至胜兴路)、西五路(胜景路至顺河浮桥)、德州路(省道S507至东津黄河大桥)。垦利胜坨化工产业园负责园区道路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停放管理。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当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
二、危化品运输车辆因业务需求确需在禁限行道路和时段内通行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货车通行码,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行。
三、调整后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指定通行路线将于公布之日起正式启用。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抓拍的方式进行执法,并依法处罚。此前发布的《关于垦利区危化品运输车辆指定线路通行的通告》《关于调整全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线路的通告》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