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章贡大队决定自2025年11月27日0时起,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我区部分路段采取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范围
用于运输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放射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货物的车辆。
二、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路段
(一)章江北大道、西津路、章贡路、濂溪路、中山路、赣江路、东郊路、渡口路、双江大道、站前大道、五洲大道、和谐大道(站前大道路口至323国道路口)以及上述道路围合区域。

(二)章江南大道、梅关大道、橙香大道至武陵大桥桥下、武陵大桥匝道橙乡大道路口至东江源大道路口、兴国路武陵大桥路口至登峰大道路口、登峰大道兴国路路口至章江南大道金秋路路口以及上述道路围合区域。

(三)东河大桥、西河大桥、杨梅渡大桥、飞龙岛大桥、南河大桥、全球通大桥、章江大桥、武龙大桥、沙石大桥、新世纪大桥、稀土大桥。
(四)八境路、天竺山路、东江源大道(方特大道-宝葫芦北门)、状元桥路(虔东大道至赣南大道)、科盈路(虔东大道至马祖路)、马祖路(赣南大道至状元桥路)、003乡道(马祖岩村委会至虔东大道)、安虔路(虔东大道至虎岗路)、金星路、楼双段。
(五)迎宾高架路、赣南高架路、东江源高架路。
三、严管路段
G105国道章贡区段实行严管通行。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章贡大队将严查途经该路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等各类交通违法。
四、过境车辆常备通行路线
(一)水东、水西片区
1.方特大道—狮子岩大道(赣州大桥至幸福高架桥);
2.虔东大道(赣州大道赣县交界处至赣县储潭交界处);
3.和乐油库—105国道—东江源大道(和乐新村至方特大道)—新105国道2123KM;
4.和乐油库—105国道—东江源大道(和乐新村至方特大道)—赣州北高速入口;
5.冶金大道—东江源大道(和乐新村至方特大道)—赣州北高速入口;

(二)沙河、沙石片区
1.226省道109.8KM至123.7KM;
2.原323国道(青峰大道)从127KM至141KM;
3.站东大道(沙河口路至永昌路路口)、明义路(沙河大道至永昌路路口)、永昌路(明义路至站东大道)、沙河口路(金盆山路路口至青峰大道路口)、沙河大道(明义路至青峰大道)。


五、危货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地位置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七里村科瑞路(水东油库)。

六、相关要求
(一)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通过以上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提前到赣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章贡大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提交相关资料(车辆驾驶证、押运员身份证和上岗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证、运输合同等相关材料)依法办理通行许可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限行期间,请广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规划出行线路,对未经批准进入限行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进行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