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北邯郸临漳县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保护道路基础设施,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道路通行实际,现将禁止重型货运车辆在临漳县主城区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车辆类型
重型货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大型货运车辆。
二、禁止通行时间及区域
邯郸临漳县主城区内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三、禁止通行规定
1、无通行证车辆:禁止所有大型车辆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2、持有通行证车辆:确需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大型车辆,须向临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审批的路线和时间段通行。
3、准予通行的车辆类型:军车、警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城市垃圾清运、邮政快递等公共服务车辆;保障民生(如鲜活农产品、医疗物资)运输车辆;其他经审批的特殊需求车辆。
4、紧急情况:因市政救援、抢险,军警、消防等紧急任务需通行的车辆,可先行通行。
四、法律责任
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