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由于危化品运输的特殊性,新规范对危货驾驶员画下7道“红线”,不符合者将被终身禁入!
《规范》第四章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如果驾驶员存在以下7种情况之一,危货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危货车辆:
(一)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
(二)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三)最近3个完整计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四)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36个月内有驾驶营运机动车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记录超速违法行为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六)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