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对驾驶员、押运员采取哪些安全管理措施?哪些人员禁止从事危险品运输?一文了解。
一、危货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建立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录用条件。
驾驶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危货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危货车辆:
(一)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
(二)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三)最近3个完整计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四)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36个月内有驾驶营运机动车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记录超速违法行为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六)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危货运输企业涉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三、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个学时不得少于45分钟)。
四、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每季度应当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人每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个学时不得少于45分钟)。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和督促本企业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每月分析从业人员发生的违法违规信息和事故信息,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五、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类别、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课时、培训方式、授课人、授课机构、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结果等。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保存至相关从业人员离职后12个月;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六、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履职情况、违法违规情况以及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考核记录。考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6个月。
七、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及时更新。从业人员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体检表、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结果、交通事故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内部奖惩、诚信考核结果、每年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等。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企业,还应当对驾驶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八、危货运输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关注从业人员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督促驾驶员及时处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驾驶员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审验、换证。
危货运输企业应当为驾驶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