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消除重点车辆风险隐患,近日,青海民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精准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违法时间:2026年03月09日
车牌号码:青H6XXXX
车辆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违法行为:连续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9分;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