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政府的规定,以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乙烯、丙烯、丁二烯、苯、甲苯、二甲苯及其他馏分等七类基础化工原料被列为禁止囤积对象。制造或进口这七种原料的企业库存水平不得超过去年的80%。
韩国政府表示,在利用基础化工原料生产的产品中,如发现存在供需失衡风险的原料或产品,将通过部门间协商扩大禁止囤积的范围,以迅速应对市场变化。
此外,如实施禁止囤积措施后供需紧张局面仍未缓解,韩国政府将研究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出库和销售等环节实施紧急调控。
有关数据显示,韩国所需石脑油的77%都来自中东地区。由于霍尔木兹海峡被封锁导致供应短缺,自2月28日中东冲突爆发以来,石脑油的价格出现了大幅上涨。
可以看到,面对危机,韩国政府的反应逐步升级。
3月27日零时起,韩国率先全面禁止石脑油出口,期限暂定5个月,已签合同也被叫停。3月31日,政府启动“储备油互换”制度,将政府储备原油与炼油商计划进口的原油进行调换,以填补进口到货的时间差。4月2日,资源安全危机预警级别从二级“注意”上调至三级“警戒”。
4月8日,依据《供应链稳定法》,政府将乙烯、丙烯等7种石化基础原料正式列为“危机品目”。4月15日起,禁止囤积令正式生效,企业库存水平被强制限制。韩国政府同时表示,如有必要,将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出库和销售等环节实施紧急调控。
在财政支持方面,韩国计划拨款4695亿韩元(约合3.1亿美元),为拥有石脑油裂解装置的石化企业补贴进口单价涨幅的50%,并追加1584亿韩元扩大石油储备。此外,政府还为中小企业提供255亿韩元紧急援助金,协助开拓替代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