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东公〔2023〕389号)、《东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东公〔2024〕83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洪梅镇现已完成摩托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货车限行路段交通标志设施的完善设置工作。
为切实强化限行管控措施落地见效,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洪梅镇交管大队将于2026年6月1日起对上述通告限行路段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常态化执法查处。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车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限行管控相关规定,提前规划出行路线,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主动摒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