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 月 30 日 17 时 18 分左右,北镇市沟帮子街道河下头村刘占机动车修理部,作业人员违规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储罐顶部开展电气焊维修作业。作业期间罐体突发闪爆,现场冲击威力巨大,事故直接造成2 人死亡。

经初步核查,涉事修理部仅具备普通车辆维修资质,无危化品罐车维修专项资质,属于超范围经营;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违规动火前未执行洗罐、通风、可燃气体检测等强制安全流程,罐体残留可燃气体遇焊枪明火引发闪爆,是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
此次悲剧再次敲响警钟,危化品运输罐车属于高危特种设备,其维修作业容不得半点马虎,所有相关主体务必严守以下安全底线:
易罐--化工物流提醒您
1. 严禁无资质维修点私自承接危化品罐车维修业务,尤其是电气焊、切割、打磨等明火作业,必须交由具备危化罐体维修专项资质的正规企业处理;
2. 罐车维修前,必须彻底清空罐体残留介质,严格执行清洗、置换流程,全面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确认达标后,方可开展施工,杜绝带残液、带隐患冒险作业;
3. 汽修门店及从业人员必须绷紧安全生产弦,严格遵守危化车辆维修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配备齐全安全防护设施;
4. 相关监管部门需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无资质经营、违规作业等行为的排查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