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苏交通运输厅发布《江苏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5月20日前征求意见截止。
《方法》编制说明透露,截至2025年11月底,江苏省有危货道路运输企业1025家、车辆2.5万辆(不含1.8万辆挂车),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拥有化工园区28个,承运货种覆盖危险货物9大类;全省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日均通行外省籍危货车辆1.48万辆,占比达45%,输入型风险居高不下。
2025年11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省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治理的若干措施》,推出数智监管、源头管控、外省车辆精准监管等12条硬措施,为立法奠定了坚实实践基础。
《办法》从人员、车辆、场地、罐体等多维度细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确保责任落地见效:一是规范人员管理,要求企业及时办理从业人员登记解聘手续,每年组织驾驶员职业健康检查,每日开展行前安全告知,对红码驾驶员实施脱岗警示培训;二是严格车辆管理,禁止挂靠经营,明确使用年限五年以上车辆二级维护周期,要求选购配备智能监控和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的车辆;三是完善场地管理,要求企业停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套安全设施,地方政府统筹建设公共停车场,化工园区等项目同步建设专用停车场地;四是强化罐体管理,规范罐体选购、检验、使用、清洗全流程要求,严禁非法改装、超介质承运。
人员方面,《办法》明确要求,车辆、驾驶员安全码(外省赋码结果也适用)为红码的,不得从事危险货物装货、运输作业;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为红码、无码车辆提供装货服务。安全码为红码的驾驶员,所在企业应当对其组织不少于三日、每日不少于六学时的脱岗安全知识警示培训,警示培训时间不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办法》聚焦危货运输源头、途中、末端全链条,制定刚性管控措施:一是强化源头管控,明确化工园区、港区验码把关责任,装货人需落实查验、登记、信息留存义务,禁止通过网络货运平台托运危货;二是规范途中管控,明确电子运单与安全码实时联动要求,划定高速及高危危货车辆通行禁行时段,要求企业制定运输线路风险管控措施;三是严格外省车辆管控,明确异地经营三个月以上外省企业的备案、智能监控接入要求,实现省内外同标监管;四是规范大件危货运输,要求企业和牵引车具备双重资质并办理许可。.
信息化平台方面,江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信息化监管平台,与危险物品车辆运行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省外运输企业在江苏境内异地经营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其运输车辆应当安装使用智能监控设备,并接入本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信息化监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