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蚌交罚﹝2026﹞1100103号,由蚌埠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作出。处罚事由明确:该化工企业作为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违规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违反了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管理规定,最终被依法追责。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蚌埠市某某化工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明确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要求——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一)项规定,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托运人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该企业被处以10万元罚款,属于上述规定中的最低处罚标准,既体现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也兼顾了惩戒与警示的作用,提醒企业重视危险化学品运输全流程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