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化工储罐起火,违规动火再敲警钟 2026-05-18 15:50:17   来源:易罐


2026 年 5 月 11 日,辽宁抚顺某化工企业中间罐区 T301 储罐突发火灾事故,所幸本次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事故暴露出的违规作业、安全管控缺失等深层次隐患,为全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敲响警钟。

经核查,事故发生时该企业正处于停产阶段。维修作业人员无视安全管理制度,在未依规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在中间罐区外围使用气焊设备进行水管煨管加热作业,火花引燃储罐内高危物料,最终导致储存二甲基甲酰胺(DMF)的 T301 储罐起火。

在化工行业生产管理逻辑中,停产检修本是全面排查隐患、整改风险点、筑牢安全防线的关键窗口期,理应从严管控、精细作业。但现实中,不少企业陷入思想松懈、管理缺位、流程简化的误区,让停产检修沦为安全事故高发时段。

本次起火的 T301 储罐,储存介质为二甲基甲酰胺(DMF),是化工生产中常用的高危有机溶剂,具备易燃、易挥发特性,对储存环境、动火作业、周边管控均有极高标准要求。

复盘本次事故,诱因清晰、责任明确,完全属于人为违规操作:作业人员明知罐区属于一级高危防火区域,清楚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却心存侥幸、漠视规章。既未提前开展作业区域可燃气体检测,未清理隔离易燃易爆杂物,未安排专职安全监护人全程监护,更未办理任何动火审批手续,违规使用气焊明火施工,直接酿成火灾险情。

安全生产从没有 “暂停键”,企业停产不等于安全停摆,检修维护更不是放松管控的借口。化工行业动火、受限空间、高处等特殊作业,历来是安全事故高发环节,尤其在停产检修期间,人员交叉作业、临时施工增多,风险隐患成倍叠加,更需严抓严管。

此次抚顺储罐起火事故再次警示所有化工企业:必须牢牢守住特殊作业审批关、停产检修管控关、从业人员培训关,摒弃侥幸心理,规范作业流程,强化现场监护,做实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从严落实动火作业 “先审批、先检测、后作业” 原则,从源头杜绝违规操作,将各类安全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同类安全险情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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