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县部分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二、管制措施
1、圩伊线(242省道至204国道)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2、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道路,凌晨2点至5点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三、有关要求
1、管制期间,请广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安排出行线路。
2、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通过以上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提前依法办理许可证通行(联系电话:0518-81868696)。
3、对未经批准进入交通管制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