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规范黑河市进口俄罗斯危险化学品(含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罐车运输、充装等行为,严厉打击罐车对罐车私自倒灌、违规充气等非法作业,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禁违法违规作业行为
严禁在黑河市进口危化品转运环节,实施罐车对罐车私自对接、场外私下倒灌、无资质违规充装、露天流动充气等各类非法作业。此类行为无安全保障、脱离监管,极易引发燃爆事故,涉嫌无证经营、违规运输、特种设备违法使用、充装、道路交通违法,各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部门受理范围
(一)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处罐车无资质运输、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卫星定位装置监控失效等违法运输行为。
(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负责查处罐车违法占道停车、违规通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严查无押运员、押运员脱岗及擅自改变运输路线等违法行为。
(三)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查处移动式压力容器超期未检、带病运行、未办使用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无充装资质作业、违规充装及充装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
(四)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查处未经许可,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公开举报渠道,欢迎群众如实提供违法线索:
1.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456-12328
2.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举报电话:0456-2831110
3.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456-12315
4.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456-12350
有关规定
各部门对举报线索实行闭环核查、从严处置,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严厉打击报复举报行为。请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作业时间、地点、涉事车辆等有效线索,恶意虚假举报将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