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开幕式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力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在运动会开幕式期间对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临时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时间
2026年8月8日0:00至2026年8月9日8:00。
二、禁行范围
包头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含国省道、城区道路及高速公路)。
三、禁行车辆
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含持有《城市货车通行码》及《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等证件的车辆)。
四、处罚规定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五、工作要求
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提前做好运输计划调整,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因本通告禁行措施给相关企业和驾驶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