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危化品运输车辆驶入黑河市爱辉区限行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自2026年8月10日起,实行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
二、限行车辆
运输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
三、限行区域
兴边路、丹阿公路G331国道合围形成的区域范围内(不含兴边路、丹阿公路G331路段),不允许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
四、常备通行路线
G202国道与兴边路交叉口至G202国道0公里(202国道加油站)处,其中包括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内黑河中燃场地作为危险化学品临时查验场所。
五、具体要求
(一)因民生保障、生产作业等特殊需求,确需出入限行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车辆所属单位或企业需携带相关材料提前向黑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爱辉大队提交通行申请,办理临时通行手续。通行期间需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禁超范围、超时段、超权限通行。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通行道路上严禁违法停车、占道临时滞留。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交通事故无法移动的,驾驶人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按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第一时间报警处置险情,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遇暴雨、暴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或重大节庆活动、重要安保任务、突发事故、应急抢险处置等特殊情况,公安交管部门可根据道路通行实际及安全管控需要,临时调整、暂停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权限,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存在擅自进入限行区域通行、违规停放、不按审批路线及时段通行等违法行为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黑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本通告正式实施前,我市发布的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限行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