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4日,鲁西化工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庄信万丰戴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维科技”)、陶氏环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陶氏环球”)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的《应诉通知书》。
公告如下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戴维科技与陶氏环球根据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机构于2017年11月作出仲裁裁决,主要裁决结果为:仲裁庭宣布,公司(鲁西化工)使用了受保护信息设计、建设、运营其丁辛醇工厂,因此违反了并正继续违反《保密协议》。公司应当赔偿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约7.49亿元。
但对戴维、陶氏要求向鲁西化工所有四个工厂下达禁令的申请,未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仅对未建设的第四工厂下达禁令。
鲁西化工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具体开庭时间未知。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鲁西化工已聘请国内律师进行积极应对,并将依法采取*有利措施维护该公司利益。
造成此次事件的缘由,可追溯到2010年鲁西化工为评估申请方低压羰基合成技术,曾与戴维科技、陶氏环球进行接触,并应戴维科技、陶氏环球要求与其签署《低压羰基合成技术不使用和保密协议》一份。
由于三方商业谈判未达成一致,*终鲁西化工采购了戴维科技、陶氏环球竞争对手的技术。戴维科技、陶氏环球认为鲁西化工违反《低压羰基合成技术不使用和保密协议》,使用了商业洽谈中知悉的信息,由此提出了包括经济赔偿在内的仲裁申请。
鲁西化工方面表示,虽然戴维科技、陶氏环球宣称在三方进行商务谈判时,披露了大量的保密文件,可鲁西化工认为,这些文件大部分或者全部是公众广泛知晓并可以获得的信息。因此,根据《低压羰基合成技术不使用和保密协议》的条款或法律规定,该等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面对此次“仲裁风波”,鲁西化工认为此次仲裁过程存在严重的瑕疵,仲裁员存在严重的偏见,仲裁结果明显不公正。为此,鲁西化工聘请了国内律师进行积极应对,并将依法采取*有利措施维护鲁西化工的利益。根据公告内容称,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具体开庭时间未知。
据了解,仲裁此次商业纠纷的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成立于1917年,是瑞典*重要的常设仲裁机构,由于瑞典的仲裁历史悠久,体制完善,因此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成为受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一个重要场所。
自3月4日鲁西化工发布了此份公告后,根据鲁西化工3月5日开盘的股价便直线下跌,随后一直上下浮动,3月6日曾涨至前一日的高位价。但到3月8日开盘再次跌超3%,随后便一直低开低走。3月11日开盘,跌幅已接近7%,直至3月11日10:20左右,才回涨3%左右。
图片来源:东方财富网
鲁西集团是聊城市属国有控股企业集团,1998年5月发起设立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集团目前拥有煤化工、氟硅盐、新材料、化肥、设计研发、化工装备、化工工程、新能源装备、催化剂、金融等产业板块,建有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欧洲研发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等技术研发机构,拥有化工职业技能鉴定站、鲁西化工工程学院、员工培训中心等培训培养机构。
根据1月29日,鲁西化工发布的2018年业绩预增公告中显示,在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亿元—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72%—64.11%。
鲁西化工表示,2018年业绩大幅增长主要由于鲁西化工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契机,严抓安全环保管控不放松,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各生产装置保持了长周期经济稳定运行。新建续建项目己内酰胺二期、聚碳酸酯二期、合成氨、气化炉、双氧水等项目顺利投产,进一步优化了园区内的产业结构,产销量增加。并且发挥了“一体化、集约化、园区化、智能化”的园区发展模式,结合市场变化,以“满负荷、低库存、好价格”为原则,保持了产销平衡,实现经济效益同比增长。
尽管此次仲裁事件*后,鲁西化工是否应承担7.49亿元的赔偿金额,对于2018年营收净利都在激增的鲁西化工而言,暂时未达到“切肤之痛”。但对企业名誉乃至国家声誉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于此次仲裁事件的后续发展,我们将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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