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的尚先生,
前几天举报了一处非法加油点,
好几吨的汽油随意储存,
隐患着实不小。
但举报之后,
尚先生有点后悔了。
因为这储存汽油的油罐车,
就是他的!
眼前这辆,被平度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暂扣的油罐车,就是几个月前,尚先生从外地购买来的,花了四万多。
去年年底,尚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位姓代的男子,对方自称很有门路,在哪都有熟人,于是两个人一见如故,盘算起了倒卖汽油的生意。
这边尚先生出钱买了车,那边代先生找了场地,然而就在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尚先生突然打起了退堂鼓。
尚先生这辆车能拉22立方米,16、17吨的汽油,是辆二手车。当时是当废品买过来的,只能储存油,不能上路。
尚先生也算是及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可他的合作伙伴,似乎并不这么认为,从微信聊天记录里可以看出来,对方是坚持要把投进去的钱挣回来,才能收手。
尚先生表示:“我说你要干不要紧,车要不你要着,不要我就卖车,他说没有钱,我说没有钱你给我打个条,咱把买卖协议签明白,别以后出了事还找我。”
尚先生买的这辆油罐车是报废车,已经不能正常过户,当时买车时,也只是前车主写了一份转让证明,尚先生想着,如果代先生同意,自己就把这辆车再转让给他,这样即便收不到车款,也能摆脱和这辆车的关系。
不过代先生那边
一边否定了这个方案
另一边又继续用这辆车
对方挣着钱
自己承担着风险
尚先生越想越不对劲
于是在4月12号这天
尚先生拨打110
举报了偷卖汽油的行为。
尚先生说,当时110民警赶到现场之前,加油点已经空无一人,因此,民警在现场只找到了油罐车,没有找到售油的人。
将汽油抽走之后,民警暂扣了这辆油罐车,那么接下来,事情又该怎么处理呢?
尚先生说,自从他报警之后,心里很矛盾。一方面,不必担心因为油罐车发生事故,而承担责任,可另一方面呢,对于自己举报的销售汽油的问题,尚先生想弄明白,他作为车主,需不需要担责呢?
尚先生说,自从4月12号之后,代某某就会时不时地发信息、打电话谩骂、威胁。那么整件事到底是不是尚先生说的这样,那位代先生对此会不会有另一种说法呢。
代先生说,这辆油罐车和车里的汽油,都是尚先生的,和自己没有一点关系。而尚先生之所以要冤枉他,是因为先前自己帮助尚先生修整卖油的场地,花了十多万元,而后期尚先生不想偿还这笔钱,因此两个人闹掰了。与此同时,代先生说自己手里还有一些证据,记者提出想和他见面,把事情理顺清楚,可不知道为什么,对方直接翻了脸。
随后,记者在尚先生的带领下,来到了4月12号当天,110民警找到油罐车的地方,位于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蟠桃加油站附近的一处大院里。
如果事实真的像代先生说的那样,那这块场地的实际使用人,也应当认识尚先生,随后,记者就到院子里进行询问,不过对于油罐车的事,这里的工作人员似乎并不想多说什么。
从尚先生报警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警方那边的调查又什么进展呢,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城关派出所了解情况。
民警表示:“2021年4月12日,我所接到群众举报,在辖区原蟠桃驻地,有人非法出售汽油,接警后,我所工作人员迅速出警,经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现场处置,扣押汽油六吨多。”
民警告诉记者,根据尚先生提供的证据与线索,代某某确实有违法储存、销售危化品的嫌疑,至于尚先生这边,是否共同参与了整件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如果接下来的调查中,可以排除尚先生的嫌疑,那么这辆油罐车,就会归还给他。
民警告诉记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于非法运输、买卖储存危险物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