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期间 公安交管部门严查私家车非法运输危化品行为 勿侥幸 非法运输危化品危害大、后果重! 2021-09-18 09:31:53   来源:易罐

运输汽油、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应使用专用车辆,否则会产生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严查非法运输危化品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3款规定,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然而,个别驾驶人却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甚至还同时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今年6月下旬夜间,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河西大队交警联合多警种在汉茶路沿线开展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客车行驶状态异常。交警经拦检该车发现,驾车男子口中酒气很重,精神恍惚,查询信息显示,其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处于无证驾驶违法状态。

交警还发现,该车内载有13个白色塑料桶,桶内装有共约130升的汽油类物品。经进一步核查,该车驾驶人不仅无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从业资格,抽血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达每百毫升113毫克,构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酒驾车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该男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1000元,且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因醉酒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非法运输危化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运输时应当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而私自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危害极大。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违法运输汽油类物质、烟花爆竹等危化品的车辆一旦出现交通事故,驾驶人面临的不仅是经济损失,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全市交警将在“双节”之前及节日期间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遵规守纪、勿存侥幸心理。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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