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罐车偷偷向小区河道排放污水!被发现后慌不择路撞死一业主 2021-10-09 09:24:07   来源:易罐

2021年10月8日,江苏无锡新吴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

施明付,男,1974年生,初中文化,罐式货车司机,户籍在江苏省金湖县金北街道。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刑事拘留。

2020年3月,施明付受刘某甲雇佣驾驶号牌为皖G0****重型罐式货车,从事工地泥浆水转运。2020年6月11日至6月22日,施明付在无锡市新吴区前进路工程工地转运泥浆水过程中,根据刘某甲的安排,为不缴纳泥浆水消纳费,多次向无锡市锡山区、无锡市新吴区的河道非法排放泥浆水。

2020年6月22日晚22时55分,施明付驾驶货车、刘某甲驾驶电动车,至无锡市新吴区金城路与锡山路路口附近辅道堠阳桥旁河道非法排放泥浆水时,被事先守候在此的美新玫瑰庄园业主发现并报警。

施明付为逃离现场,欲沿辅道驾车前行,被小区业主阻拦。施明付见状,遂沿辅路违章倒车。在倒车过程中,40岁业主胡某某驾驶电动车从罐式货车尾部沿左侧车身至车头拦截。在施明付驾车向左变道进入金城东路高架入口左侧主道时,胡某某驶电动车从该货车右侧追赶并至货车车头阻拦。


施明付在驾车过程中,急于逃离现场,疏于动态观察,导致货车前右侧保险杠撞击胡某某电动车尾部,致胡倒地后被货车第三、第四轴右侧车轮碾压。当晚23时23分许,120急救人员至现场后确认胡某某已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胡某某由于遭车辆碾压致全身多脏器损伤而死亡。

案发后,涉案公司已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170万元。

检方认为,施明付驾车过程中,过失致一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此案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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