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石化企业变票虚开案二审宣判,主犯获刑十二年! 2021-10-12 09:54:27   来源:易罐

伪造虚假购销合同,空转资金流水,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00余张,非法抵扣税款3000余万元……



今年1月26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赵某某、方某某等17名被告人、10个被告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由于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案情复杂,淄博高新区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审结该案,对赵某某、方某某等17名被告人、10个被告单位进行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开始,被告人赵某某伙同方某某、刘某某、王某等先后成立了淄博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伪造虚假购销合同、空转资金流水的方式,从上游公司取得进项发票后,向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2700余张,致使国家税款损失3000余万元。



淄博高新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八万元;被告人方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七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六万元。其余14名被告人、 10个被告单位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本案累计追缴罚金88万余元,补缴税款5100余万元。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并提起上诉,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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