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波货车限行令来了!黄牌货车限行、国四以下禁止上路…… 2022-02-09 09:31:16   来源:易罐

过完年,卡友们又踏上了新的征程。年后多地新一波的货车限行令也开始了,卡友们在经过这些地方的时候要格外注意!

01北京、河北、内蒙古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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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一、2022年1月21日至3月16日,机动车上路行驶需遵守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规定,相关规定依照《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北京市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二、2022年1月29日、1月30日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1月29日(星期六)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为2和7,1月30日(星期日)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为3和8。

三、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20日24时、3月1日0时至3月13日24时,除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货车外,外省区市货车绕行北京周边省市道路。确需进京的,在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后,按照通行证规定通行。

四、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20日24时、3月1日0时至3月13日24时,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五、2022年1月21日至3月16日,除运送肉蛋菜奶的货车外,京礼高速公路(六环路至市界)双向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4吨(不含)以上货车通行,京藏高速公路(市界至营城子立交桥)进京方向全天禁止核定载质量4吨(不含)以上货车通行,京藏高速公路(六环路至市界)出京方向,每天6时至24时,禁止核定载质量4吨(不含)以上货车通行。

六、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20日24时,除用于保障城市运行外,禁止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七、2022年1月21日至3月16日,当预测发生空气污染过程且需要采取强化措施时,按照区域联防联控要求,除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需求的车辆及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外,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停驶80%;除涉及赛事、民生保障、应急抢险外,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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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一、自2022年1月21日0时至3月16日24时,S3801(京礼)高速公路K72-K170路段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核定载质量4吨(不含)以上货车(保障民生物资车辆除外)通行。期间,京礼高速公路太子城收费站为奥运车辆专用通道出口,禁止社会车辆驶出。

二、自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20日24时、3月1日0时至3月13日24时,G6(京藏)高速公路K142-K183路段、G95(张承)高速公路K522-K592路段、S242省道高家营镇把图湾至西湾子镇太平庄路段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中重型货车(保障民生物资车辆除外)通行。

三、拟通行上述禁行区段的车辆可选择绕行G95(张涿)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除外)、海张高速公路、张石高速公路、京新高速公路、二秦高速公路及国省道。

四、保障崇礼城区民生所需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中重型货车需通行禁行路段和崇礼城区的,提前到崇礼区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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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

一、管控期时间: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3月1日-3月13日。

二、管控对象及措施

1.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不得上路行驶。禁止公路外运煤炭进入保障区域(红山城区)。调控生产企业同步错峰运输,不得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

2. 按照移动源白名单放行政策:即主要包括应急强化期间应急联动城市内禁止使用,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豁免的燃油(气)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02湖北孝感

重、中型货车限行禁行

重、中型货车限行区域:宝成路-黄陂大道-天仙北路-澴川北路-槐荫大道澴川路口至黄香路口-黄香路槐荫大道路口至孝武大道路口-东闸路-孝武大道东闸路口至董永路口-天仙南路槐荫大道路口至沿河南路口-沿河南路等10条道路所围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上述10条道路)。

重、中型货运车辆每天6:00-24:00禁止在限行区内通行。因建筑施工、物流配送、物资运输等确需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货运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后,凭货车电子通行码(或纸质通行证)按指定的时段和路线通行。

本《通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03山东济南
中、重型货车实施临时性管制


一、 2022年2月2日至2月20日,国四(含)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不得在本市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除外)道路通行。

二、 2022年2月2日至3月15日,当预测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由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应急指令,指令实施期间,启动以下应急强化管制措施:

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在本市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道路穿行。过境车辆可在非交通高峰期经由经十东路(春晖路以东)、春晖路、工业北路、将军路,二环西路(青岛路至二环北路)、青岛路(二环西路至腊山河西路)、腊山河西路(经十西路至青岛路)、经十西路(腊山河西路以西)、党杨路、刘长山路、二环西路(经十西路至二环南路)、二环南路(英雄山路以西)、G104、望岳路(S103)等道路通行。

04辽宁沈阳
限行区域扩大至四环

12月28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调整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的通告》。《通告》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通告》提出,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不含高速公路),全天禁止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行驶。并对柴油货车低排放区的区域、车辆禁限行时间和车型进行了调整:

一是将柴油货车低排放区范围由三环路以内扩大到四环路以内全部区域(不含高速公路、四环路);

二是首次提出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轻、微型柴油货车在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行驶的限行要求; 

三是将三环内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限行时段由每天7时至19时扩大到全天24小时;

四是提出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在三环路(不含高速公路)与四环路(不含四环路)之间区域行驶的限行要求。

05辽宁鞍山
调整机动车低排放区

一、在建国大道以东、中华南路以西、千山中路以南、民生东路以北(含以上道路)的区域内,全天禁止国I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及国Ⅲ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行驶。

二、柴油货车低排放区范围:南三环以北、鞍羊线(南三环至建设大道路段)以北、建设大道以东、四达路以东、千山西路以南、建国大道以东、胜利北路以南、万水河北路以南、樱山路(万水河北路至鞍千路路段)、鞍千路以南、千山东路(鞍千路至东环路路段)以南、东环线以西区域。

以上区域内,在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行驶。

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06河南多地
对柴油货车实施禁限行

河南信阳、驻马店、洛阳、周口、南阳等地区发出通知,2022年1月30日至2月20日,3月1日至3月13日期间,各市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燃油燃气货车上路行驶。

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时,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货车上路行驶。

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交警路检路查进行曝光和处罚。

07四川广元
调整市城区部分道路货车通行管理

每日7:30--9:30、17:30--19:30,西二环上西高速收费站路口禁止货车驶入则天路,北二环瓷莲路口禁止货车西向进入二环路通行。

每日7:00--10:00、17:00--22:00,国道108线工农小学路口禁止货车驶入千佛崖隧道通行,北二环高速公路东坝收费站路口禁止货车驶入东二环通行,阜康大道领地城路口禁止货车南向驶入阜康路通行,国道212线居然之家商贸城路口禁止货车驶入利州东路通行,明月路米仓山路口禁止货车驶入澳源大桥通行。

本通告自2022年1月29日起施行。

08安徽宁国

S104线双龙路黄牌货车限行

自2022年2月1日起,对我市S104线双龙路实施黄牌货车早晚高峰时段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限行车辆:黄牌货车

二、限行路段:双龙路与龙潭路路口至双龙路与杨山路路口

三、限行方式:双向限行

四、限行时间:6:30-8:30;16:30-18:30

五、注意事项: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限行路段通行的黄牌货车,须通过“宁国交警”微信公众号或到交警城区中队、开发区中队、河沥溪中队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图中红色标记路段为黄牌货车限行路段)

09河北秦皇岛

国四及以下中重型货车禁止上路

一、2022年1月30日至2月20日,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行驶(运送防疫、民生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车辆除外)。企业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实施错峰运输。

二、2022年1月30日至3月13日,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适时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包括: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停驶80%;相关企业同步错峰运输,不得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各类矿企停止燃油(气)货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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