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油罐车司机当起“油耗子” 牟利20万! 2022-05-17 16:32:27   来源:易罐

两位油罐车驾驶员连续四月偷油,私吞五十吨中石油柴油,牟取不义之财
21万!他们是如何做到这么长时间监守自盗且不被发现的?

程某是河南某运输公司派驻在浙江台州的驾驶员,他和同事许某的日常工作就是将柴油从油品存放点运到中铁各局在台州的施工地。

在长期的运输工程中,程某意外发现一个可以赚钱的漏洞:公司与中铁各局工地所签订协议里的吨升比,也就是说从油库出库的柴油是以吨为单位计数,每吨大概1220升,但中铁各局工地接收柴油是以升为单位计数,每吨是1190升。

之所以造成这种差异主要是南北温差不同,台州夏季气温较高,由于热胀冷缩原理,运输倒地后会导致柴油体积增加,每次都会多出30升左右的柴油。

程某又把这个巧宗告诉了许某,二人随即一拍即合,利用柴油体积变化瞒天过海,每次运输都会私吞一些柴油。又将偷过来的油倒卖给另一油罐车司机凌某。三人靠此小赚了一笔,四个月牟利20万。

作案手法已然水落石出,但是这凭空多出来的油,究竟应该归谁呢?

办案检察官介绍,经审查,按照中石油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与某运输公司签订的油品运输服务协议明确约定:因温度变化等导致的油品体积变化,由运输公司自负盈亏。某运输公司表示,公司的要求是将多出来的油品到公司报备,由公司统一处理。

由于台州地区的业务是公司新拓展的,缺少对应的监管,全凭员工自觉。程某2019年还报备过几次,2020年就没有报备,这才让程某、许某二人钻了这个空子。

今年6月,三人已被依法处理,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凌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万元。

一般运输油品这种易燃易爆品类,驾驶员应该报备运输全况,做好闭环工作。除了避免司机监守自盗,更重要的是出于安全考虑。如果程某和许某在偷窃过程中不小心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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