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好铁路附属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广安市三桂路实施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道路
三桂路(三墩坎三岔路口—川桂水泥厂三岔路口)
二、禁止车辆
全天候禁止中型以上货运车辆(含中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
军车、消防车、应急抢险等特种车辆除外。
三、绕行线路
绕行一:三墩坎三岔路口——八一桥——老屋嘴——川桂水泥厂三岔路口。
绕行二:三墩坎三岔路口——八一桥——老屋嘴——G42沪蓉高速天池收费站。
四、注意事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禁止通行道路两端设置货车禁止通行交通标志,启用交通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管。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管理人自觉遵守通告,提前调整出行计划和路线,确保出行安全。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凡违反本通告造成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本通告自2025年7月7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