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自2025年7月20日起,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我县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
二、管制措施
1、X205(S345~百禄镇段)、X206(S345~S337段)、X207(S345~新集镇段)、X252(S345~S326段)、X306(G233~S345段)、X307(G233~人民西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2、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道路,凌晨2点至5点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三、绕行线路
过境危险品运输车辆可以绕行(双向通行):
线路一:G204 — S326 — S235;
线路二:G204 — S345 — 东环路 — S326 — S235;
线路三:G204— S345— 人民西路 — G233。
四、有关要求
管制期间,请广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通过以上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提前联系灌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电话0518-83338908)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批,依法办理通行许可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对未经批准进入交通管制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将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