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
员工要遵循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企业还要如实详细记录相关培训情况等
2021年3月19日,佛山市三水区芦苞应急办执法人员对佛山某印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2022年3月4日,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上述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上典型案例涉及的相关法条如下
请各位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