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对被告人张某、戴某
生产、销售伪劣成品油案作出裁定
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并处罚金1.3亿元
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十年
并处罚金1000万元
该犯罪团伙
涉案金额从最初认定的100万元
增加至2000万元
最终竟高达2.7亿元
从100万元到2.7亿元
为什么最初和最终的金额差距那么大?
原来,2020年
公安机关从张某处查扣
硫含量超标16倍的油品400余吨
货值却只有100余万元
公安机关根据转账凭证等证据
顺藤摸瓜找到“下家”
在2020年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
将销售金额锁定为2000万元
在案子的审查阶段
检察官觉得不对劲
根据现场查扣的电子账目来看
并没有销售类目
指向不明,没头没尾
最终,通过技术部门的努力
张某团伙9部手机中的大量聊天记录被恢复
再现了该团伙销毁隐匿的众多证据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
检察官和公安机关再次回到
张某储油、混油的作案现场
现场共有13个油罐
其中10个卧罐隐藏在后院的杂草中
油罐与油罐之间使用皮管连接
用阀门控制油品进出
油品通过管道进入张某实际控制的
民营加油站和其他油库
对外冒充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销售
还声称
做的国六油品质量和加油站的一样
结合所有在案证据
张某团伙最终违法销售金额
追诉至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