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民警巡逻至平鲁北收费站时,发现两辆甘D牌照的重型半挂车车厢用篷布包裹得非常严实,这一反常行为引起民警的注意。
经过检查发现,两辆车的车辆使用性质是危险品运输,提货单显示装载的货物是硝铵(属于危化品),但车辆没有悬挂任何的危险品标志。
据驾驶员承认,为了规避高速公路危化品车辆禁行的站点和路段,避免绕行,加快运输速度,节省成本,将危险品警示标志藏匿于驾驶室内。
民警对其拆除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因“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两驾驶员均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被责令将拆除的警示标志牌恢复。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危化品运输车不同于普通货车,其运输的货物具有一定的腐蚀、毒害、爆炸、燃烧等性质,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危化品运输车辆悬挂警示标志,具有很明显的提示警示作用,既是为了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也是为了提醒周边车辆、人员注意避让、保持距离。拆除警示标志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风险隐患,很可能造成普通车辆会与危化品运输车辆混停,人员因未得到警示提醒,接近危化品车辆或危化品货物造成误伤等,因此请遵纪守法,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