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山东省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滨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五)》,其中提到一案例: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无棣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案,即山东一高速现“天价”救援费事件。
2023年5月26日,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舆情线索,对无棣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20日对一辆运输车提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11000元,高于山东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的政府定价。
事情曝光后,当事人向车主退费7200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提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2023年6月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5月24日,山东滨州。张女士反映其丈夫发生车祸后,被索要拖车费11000元,质疑遭遇天价救援。张女士称:车祸发生时丈夫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拨打了报警电话产生了救援,昨天去提车的时候发现救援费高于市场价。
无棣道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张女士的11000元是其为了多报销,实际费用在五、六千元钱。张女士却表示,没有要求其开发票。
张女士后来表示,5月24日晚,无棣道通汽车公司施救人员已通过微信退还她6000元费用。张女士还经过向当地12345反映交涉,经当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联系协调,该公司于6月1日再次退还1200元人工费给张女士,“实际收取救援费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