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521渝筑高速重遵扩容段限制危险货物运输
车辆通行的通告
关于G7521渝筑高速公路重遵扩容段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G7521渝筑高速公路重遵扩容段定于2023年9月29日0时起全线开通运营,为切实加强G7521渝筑高速公路重遵扩容段行车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借鉴外省特长隧道和隧道群交通安全管理先进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类型
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国标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货物品运输的车辆。(含:车辆注册登记时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车辆)
二、限制通行具体措施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G7521渝筑高速公路重遵扩容段100Km+100m(渝黔交界)至210Km+100m(新蒲枢纽互通)。
(二)G7521渝筑高速公路重遵扩容段新站、马鬃、茅石、娄山关东、团泽东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
(三)通行S10印习高速(正习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经松坎枢纽互通驶入G7521渝筑高速公路;通行S81务遵高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经蒲场枢纽互通驶入G7521渝筑高速公路;通行即将开通的S14新金高速(桐新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经茅石枢纽互通驶入G7521渝筑高速公路。
为G7521渝筑高速公路重遵扩容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行路段(渝黔交界至新蒲枢纽互通)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保障油气供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提前报备取得通行证后可予通行。
三、绕行线路建议提示
(一)由重庆往遵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绕行建议:在安稳北收费站出站,经地方道路绕行至安稳收费站进站,沿G75兰海高速前往遵义。
(二)由遵义往重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绕行建议:在G7521渝筑高速公路重遵扩容段新蒲枢纽互通转入S02遵义绕城高速,经S02遵义绕城高速檬梓桥枢纽互通转入G75兰海高速前往重庆。
(三)遵义市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绕行建议:避开G7521渝筑高速公路重遵扩容段限制通行路段(渝黔交界至新蒲枢纽互通),经其他道路绕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和运输企业通过官方发布渠道提前了解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和实时路况,合理规划出行线路,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照交通信号和安全提示通行,服从公安、交通部门的指挥和管理,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本通告于G7521渝筑高速公路重遵扩容段全线开通运营之日起施行,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管理规定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湖南常德城区对货运车辆调整通行措施
近日,常德市公安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在常德市城区对货运车辆调整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即日起对各类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措施进行调整,在江北城区、江南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对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见附件。
一、限行区域及时间
江北城区(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江南城区 (鼎城区) 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1.限行区域:江北城区: 江-双拥路(不含)-常德大道(双拥路至洞庭大道段,不含)-洞庭大道 (常德大道至太阳大道段,不含)-太阳大道 ( 洞庭大道至阳山大道段,不含)阳山大道 (太阳大道至常德大道段,不含)-常德大道 (阳山大道至丹溪路段,不含)-丹溪路(常德大道至高泗路段,不含)-高泗路(丹溪路至桃花源路段,含)-桃花源路辅道(高泗路至沅江段,含)-沅江的合围区域:环湖路全段。
江南城区:滨江大道 (含)以东一金霞大道 (不含)以北的合围区域;善卷路(含)(金霞大道至杨家港路段)以东区域。
经济技术开发区:莲池路(不含)以北、德山北路(不含)以西、望江路(含)以南、枉水以东的合围区域;纬五路全段。
2.限行时间:未取得通行证车辆,7:00 至21:00 禁止在上述限行区域内通行。已取得通行证车辆,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段、路线或区域内通行。
3.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分级管控措施。
二、限行车辆通行规定
1.各类载货汽车(含新能源大型货车)、挂车、工程车、专项作业车、自卸货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
2.全天 24 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3.新能源轻型货车、中型封闭式新能源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除外)、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微型货车(车身总长不超过 3.5 米、总质量不超过 1800kg)通行不受限行时间和区域限制。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通行;禁止在具备绕行条件的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通行。
三、通行证办理
各类生产、生活的货运车辆确需在限行时间、限行区域内通行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办理通行证件后,允许在指定时间和路线内通行。
外地来常需临时进出城区车辆,建议在 21:00 至次日 7:00时段进出城区,确需其他时段进出城区的,可以申领临时通行码后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路线通行。
四、违法处罚
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珠海经济开发区石油化工区实行封闭管理
关于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区
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19〕78号)、广东省安委会《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粤安〔2020〕8号)和《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根据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确定石油化工区封闭管理范围:西至江海天物流园,北至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中海油能源发展珠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东至石化五路与平湾二路交叉口,南至珠海理文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封闭卡口位置
(一)可通行卡口(人员车辆可通行)
综1-1卡口(石化九路入口)、综1-2卡口(石化九路出口)、综2卡口(石化七路出入口)、综3卡口(绿洲化工西南侧辅道交常青街入口)、综4卡口(平湾四路与石化七路北交叉出入口)、综5卡口(石化七路东北尽头与南场村路交叉口出入口)。
(二)应急卡口
1.应急卡口1号(联富路北出入口)、应急卡口2号(长炼石化辅道入口):正常为封闭状态,紧急情况时应急通行。
2.应急卡口3号(石化六路与高栏港大道交叉出入口):正常为半幅封闭只出不进(出园区可通行,入园区禁止通行),紧急情况时应急通行(出园入园均可通行)。
三、封闭管理要求
(一)石油化工区实行封闭化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石油化工区内摆摊设点,不得扰乱石油化工区内正常生产和社会秩序,不得翻越封闭管理边界。
(二)石油化工区封闭管理实行备案与预约申报准入制度(具体申报制度可在手机应用商店中搜索下载应用查询“园区智能物流调度移动端”或“智慧园区智慧行”),所有进出园区的车辆、人员均需提前备案或预约申报方可进入。
(三)石油化工区周边及内部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超速、超限、超载、混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石油化工区必须沿危运车辆专用车道按限速和标志提示行驶,不得在区内道路或周边滞留。
(四)各企业应加强对进出本厂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
(五)进入石油化工区的人员不得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从事其他危及石油化工区安全的活动。
(六)请广大市民自觉配合石油化工区封闭管理要求,遵守交通指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务必注意交通安全。
(七)应急、消防、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和属地政府应依职责加强对石油化工区的监督检查工作,共同维护石油化工区的安全。
(八)对违反石油化工区封闭化管理规定擅自进入石油化工区、扰乱公共管理秩序、故意损坏封闭管理设施的行为,由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本通告自2023年9月20日起施行。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