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8时01分许,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一部运载爆炸品的危化品运输车驾驶员存在酒后驾车情况,正从平和往漳州方向行驶,准备从长泰收费站下高速。
接警后,支队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四大队民警在长泰收费站口进行拦截布控检查。8时52分,闽E96**号嫌疑车辆出现在长泰收费站出口,驾驶员发现民警正在进行检查时,走走停停不敢向前,将车停靠在广场右侧,下车假装检查车辆。民警立即对车辆安全员进行酒精测试,未发现其有酒驾嫌疑,此时驾驶员正假装若无其事的在车后检查车辆,在民警的劝说及要求下,驾驶员曾某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和血液检验鉴定,结果为83.2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
在事实面前,驾驶员曾某交代,前天晚上喝了一些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便驾驶该车(装载1680公斤炸药和48发雷管)上高速行驶,殊不知安全责任重大,曾某最终将为自己的无知付出沉重的代价。目前,曾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并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12月14日,漳州高速交警四大队约谈此案相关公司负责人,并联合长泰区公安局、交通局、工信局等部门到区应急局通报此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