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车押运员与电子运单不符,重罚! 2025-04-15 10:29:39   来源:易罐

3月19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六大队在G7521渝筑高速万盛南收费站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中,查处一起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未按规定制作运单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1时许,执法人员在对一辆渝籍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押运员及装载货物与电子运单信息不符。电子运单显示押运员为夏某,实际押运员为陈某;运单显示运输货物为硫酸,实际运输的却是硝酸铵。

驾驶人王某解释称,由于出车紧急,公司电子运单信息未及时更新,自动代入的该车上一次的数据,“出车前我们也没有仔细核对信息。”经调查,该承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对驾、押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

易罐提醒:交管部门着重检查危货电子运单,危运企业/驾驶员注意了,务必根据相关要求规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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